文件通告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文件通告

河北省统计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29 信息来源:工会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冀统工字[2005] 66

 

各设区市、县(市、区)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大中型工业企业:

  近年来,在各级统计部门、经济运行主管部门以及重点工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5000家重点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联网直报系统的成果,适应统计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提高政府部门科学决策和经济运行调节工作的水平,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快速反应平台及信息互动渠道,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今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做好扩大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5]23(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5年起,将联网直报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大中型工业企业,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为贯彻和落实《通知》精神,推动我省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作为2005年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建立企业联网直报制度,逐步扩大企业联网直报的范围,是数据采集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以信息化手段推动统计工作改革、保证数据质量的突破口,是推动统计改革以满足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需求的重要方式。各级统计部门、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列入2005年考核目标,进行严格考核和检查。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2005年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目标要求是:以2004年底大中型工业企业名单作为依据,各市联网直报的大中型企业数要达到本市大中型企业的80%。各级统计部门、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努力克服困难,从细微处入手,从基础工作抓起,狠抓工作目标的落实。

三、强力协调,合力攻坚。各级统计、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各大中型工业企业落实相关工作条件。各级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尤其是市、县两级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密切配合统计部门,督促企业配备联网直报必需的机器设备和人员力量。要加强对新入网企业的宣传、培训及业务指导,力争在9月底之前完成对新入网企业的全部培训。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跟踪服务,为上网企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把此项工作与本地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争取各方面更多支持,确保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完成。

    四、各新增联网直报工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直报工作。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系统,是加快政企之间信息沟通、双向互动的重要渠道。以直报系统为平台构建经济运行主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快速信息交换系统。既有利于政府部门及时掌握运行动态,为有效实施经济运行调控服务,也有利于企业了解相关统计数据,随时掌握国家政策动向,向上反映问题,提高经营决策水平。新增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配置和完善联网直报工作条件,主要包括:为联网直报配置必需的计算机设备、网络和软件;配备较高素质的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保证统计人员参加联网直报所必需的培训会;企业主管领导要经常检查本企业统计人员通过直报系统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统计数据的情况。

   五、加强合作,促进信息开发与应用。各级统计部门要与经济运行主管部门加强合作,促进信息的开发与应用工作,利用直报系统,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更及时、更有针对性的信息,不断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河北省统计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