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3日)
付志方
同志们:
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刚才,郭洪波同志通报了全省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总体安排和前期工作情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是掌握国情国力的有效方法。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普查,为初步查清全省以及各地二、三产业的家底,掌握基本经济单位的情况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于制定"十一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是积极有为地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基础。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以来,全省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二、三产业的产业结构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都发生了变化,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必须深入研究、强化措施、认真应对,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落。通过经济普查,可以进一步摸清二、三产业家底,掌握gdp总量、增速以及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对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
开展经济普查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省产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不断优化,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步上升。但是,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然突出,特别是三次产业发展还不协调,服务业比重偏低,城市化发展滞后。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首先需要搞清各产业的基本状况。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包括19个国民经济门类以及90个行业大类,还包括企业效益和技术构成等情况,这样的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产业结构的最新情况,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提供科学依据。
开展经济普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七大强调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国家及省"十一五"规划都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对各地、各主要行业节约利用能源资源提出了明确要求。但目前我们对二、三产业企业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全面掌握,这给节能环保措施带来了一定困难。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省以及各地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有利于建立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更好地落实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
开展经济普查是制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条件。统计是制定规划和政策的数据基础。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能够为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执行效果,研究制订"十二五"规划打下好的基础;还可以及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深入了解产业发展状况,制定并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总之,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
二、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摸清经济情况
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是衡量普查工作的唯一标准。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重点、依法普查、确保质量,获取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为政府科学决策、企业开展经济活动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第一,要摸清现状。近几年来,我省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二、三产业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大幅增加,城镇就业和人口显著增长,经济的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针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调整、新变化,以翔实的普查资料,揭示二、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的数量特征及运行规律,研究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要突出重点。服务业统计和能源资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重点,也是影响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的重要因素。服务业统计和能源资源统计起步较晚,调查体系、方法体系和基础工作薄弱,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决策需要。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要重点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修正常规服务业统计数据,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状况,获取这两个领域全面准确的数据。
第三,要依法普查。搞好经济普查,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把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同志要支持普查人员依法独立开展调查,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创造宽松的普查环境。各类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真实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更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领导机构和调查人员要依法普查,实事求是地查明客观真实情况。各级统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普查工作秩序。
第四,要确保质量。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数据质量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要强化质量保障措施,制订科学严密的普查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方法、步骤和标准,规范实施,严谨操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要创新普查方法,探索提高数据质量的方法和途径,推动普查工作及其成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以科技创新保证数据质量。
第五,要落实责任。要建立并实施严格的数据质量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行全程全员责任制。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本级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普查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通过责任制的落实,保证普查工作目标的落实,决不能由于个别地方、部门或单位责任不落实,影响全省经济普查数据的质量,影响全省经济普查大局。对不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省普查工作开展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
三、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经济普查高效有序开展。
第一,要强化领导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普查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财力、物力上对普查工作给予支持保障;工商、税务、民政、机构编制、质检、测绘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基本单位调查及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铁路、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要高质量完成本系统的普查任务;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切实负起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责任。各地各部门之间要建立渠道畅通、互动紧密、运作高效的联合协作机制,能力协作、密切配合。
第二,要强化队伍保障。要高度重视普查队伍建设,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强化普查员选调工作,精心挑选,严格把关,组建一支素质高、能力强、认真负责的普查员队伍。要加强普查员业务技术和调查方法培训,提高普查员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责任心,以队伍的高素质保证普查工作的高质量。
第三,要强化宣传保障。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一定时期内把经济普查宣传作为重要任务,围绕普查各阶段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全社会都能了解普查的重要意义、方法要求和相关法规,自觉支持、配合普查工作,为经济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四,要强化经费保障。这次普查工作量大,需要一定的投入。各地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普查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查经费筹措难度较大的问题,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决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节俭办事,精打细算,合理使用普查经费,保证普查工作正常开展。
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第二次经济普查各项任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