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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直报情况的通报2007

发布日期:2008-03-29 信息来源:投资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办字(200788

 

各设区市统计局:

今年6月和7月全省重点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上报率较低,6月份上报率为89.9%7月份上报率降为85.9 %,在全国分别居第25位和最后一位。现将各市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报较好的市有:秦皇岛、邯郸、邢台、张家口,连续2个月上报率为100%

二、上报较差的市有:保定、唐山、承德,连续两个月

上报率只有61.5%85.0%87.5%

三、上报率不稳定的市有:石家庄、沧州、廊坊、衡水。

四、从直报数据质量看,一些房地产企业填报的数据质

量不高,直报数据和月报数据出现不一致情况。

    全省联网直报工作之所以存在上报率低、上报率不稳定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部分市对房地产企业直报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组织指导不力,没有运用专业管理权限在直报期间及时查看和催报,对于未报的企业,也不及时查找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解决。

    为做好今后几个月的联网直报工作,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指导、督查的责任。

    第一,加强组织指导,狠抓上报率。联网直报是房地产开发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和省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方面。各设区市要认真总结和了解企业前两个月未报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有专业管理权限的市,要及时查看企业报送情况,组织好本市企业的直报。各市企业上报率要达到100%

第二,狠抓企业的基础工作,提高联网直报数据质量。要加强对企业基础工作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做到数出有据,避免同一企业同一指标出现多种数据的现象,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

第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狠抓典型企业和案例。对于无正当理由,经多次催报而不报的企业,要结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进行查处。

附:各市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直报上报统计情况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

各市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直报上报统计情况

 

6月份

7月份

地区

应报个数

实报个数

上报率(%)

应报个数

实报个数

上报率(%)

全省

99

89

89.9

99

85

85.9

石家庄市

18

18

100.0

18

17

94.4

唐山市

20

17

85.0

20

17

85.0

秦皇岛市

9

9

100.0

9

9

100.0

邯郸市

6

6

100.0

6

6

100.0

邢台市

4

4

100.0

4

4

100.0

保定市

13

8

61.5

13

8

61.5

张家口市

3

3

100.0

3

3

100.0

承德市

8

7

87.5

8

7

87.5

沧州市

4

3

75.0

4

4

100.0

廊坊市

12

12

100.0

12

9

75.0

衡水市

2

2

100.0

2

1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