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统计局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08年全省设区市及县(市)民营经济主要指标的通报
冀统外经字﹝2009﹞41号
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
200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民营经济积极调整产业产品结构,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开展全民创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千方百计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减轻和克服经济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促进了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总体概况
全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56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比同期全省生产总值增速快2.0个百分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9%,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实缴税金997.9亿元,增长33.4%,占全省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4.8%,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民营经济拥有从业人员1327.7万人,增长3.8%,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59.2%,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二、11个设区市情况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11个设区市均在50%以上,与上年相比,比值最高的仍是衡水市,为66.2%,其次是邢台市和廊坊市,分别为65.2%和63.0%。
民营经济实缴税金占当地全部财政收入比重,最高的是承德市,为77.0%,其次是唐山市和廊坊市,分别为65.4%和62.9%。
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当地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最高的是廊坊市,为81.5%,其次是邯郸市和唐山市,分别为75.3%和64.4%。
三、136个县(市)情况
1、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36个县(市)的平均比重为74.3%,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比重值在平均值以上的有59个县(市),同比增加3个;在80%以上的有29个县(市),70%-80%之间的有72个,70%以下的有35个。
2、民营经济实缴税金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136个县(市)的平均比重为67.5%,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比重值在平均值以上的有85个县(市),同比增加10个;在80%以上的有44个,70%-80%之间的有34个,60%-70%之间的有28个,60%以下的有30个。
3、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 136个县(市)的平均比重为75.3%,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比重值在平均值以上的有76个县(市),同比增加4个;在80%以上的有53个县(市),70%-80%之间的有40个,60%-70%之间的有30个,60%以下的有13个。
附表:2008年设区市、县(市)民营经济通报指标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