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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全面启动

发布日期:2013-08-24 信息来源:网管办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全面检验我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积累经验,锻炼队伍,820日,河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在沧州市全面展开。

  820日上午,在沧州运河区、青县举办了综合试点宣传活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周运凯,省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张吉良,沧州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陈平,沧州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统计局局长于寅生,以及运河区、青县等政府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人头涌动,气氛热烈,在经普知识咨询台前围满了前来询问和索要资料的群众,宣传车在市区繁华地段循环播放《经济普查试点告知书》。据统计,两个宣传点共发放《经济普查试点告知书》5000份,悬挂标语横幅60余条,发放纪念品200余份。

  820日下午,召开了全省第三次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布置暨试点方案培训会议。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张吉良主持会议,沧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平致辞,省统计局副局长周运凯作动员讲话。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经普办人员,运河区、青县普查人员,省经普办全体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会议。

  周运凯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综合试点的意义和目的。试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认真听讲,细致观摩,深入现场,亲自演练,通过试点的实战锻炼,熟悉工作流程,掌握普查方案和PDA操作技能,为今后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打好基础。

  周运凯强调,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这次试点任务,在方案培训与组织实施中,一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二要认真培训、确保成效,三要精心操作、积累经验,四要广泛宣传、依法普查。

  全省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培训工作从820日开始,到23日结束。从24日开始,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将转入现场登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