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65.1亿元,同比增长7.5%。其中,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32.2亿元,同比增长6.5%。
1-5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4.6%,日用品类同比增长12.7%,通讯器材类同比增长65.5%,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同比增长9.2%,家具类同比增长37.4%,汽车类同比增长5.6%。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