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638.3亿元,同比增长7.7%,增速比上年同期加快2.1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0.4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1578.6亿元,同比增长7.9%;餐饮收入59.6亿元,增长3.2%。其中,4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79.6亿元,同比增长6.5%。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