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61.7亿元,同比增长5.7%。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商品零售735.0亿元,同比增长5.5%;餐饮收入26.7亿元,同比增长11.0%。
1-2月份,粮油、食品类下降2.4%,饮料类增长15.5%,烟酒类增长16.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4.1%,化妆品类增长18.3%,金银珠宝类增长15.8%,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7.0%,书报杂志类下降7.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0.3%,中西药品类下降2.6%,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6.0%,石油及制品类增长4.6%,汽车类增长9.2%。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