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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6%

发布日期:2024-01-19 信息来源:贸易外经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5040.5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339.1亿元,同比增长12.8%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13736.0亿元,同比增长9.8%;餐饮收入1304.5亿元,同比增长8.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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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2.9%,饮料类增长12.1%,烟酒类增长8.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9.6%,化妆品类增长12.6%,金银珠宝类增长24.3%,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1.2%,书报杂志类增长6.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30.5%,中西药品类增长4.9%,家具类增长41.2%,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6.7%,汽车类增长13.2%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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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