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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7%

发布日期:2023-11-20 信息来源:贸易外经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543.9亿元,同比增长9.7%。按消费类型分,限额以上商品零售3417.4亿元,同比增长9.0%;餐饮收入126.5亿元,增长31.3%。其中,10月份实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64.4亿元,同比增长12.5%


  1-10月份,粮油、食品类增长2.4%,饮料类增长11.2%,烟酒类增长5.6%,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1.5%,化妆品类增长9.8%,金银珠宝类增长15.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41.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4.1%,中西药品类增长11.3%,家具类增长47.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2.7%,汽车类增长8.9%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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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