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118.7亿元,比上年增长21%,增速比2016年加快2.1个百分点。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34亿元,比上年增长50.8%;集体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2.9亿元,下降7.2%;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411.4亿元,增长23.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17.3亿元,增长19%;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95.5亿元,增长18.3%。
2017年,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236.7亿元,比上年增长42%;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2747.7亿元,增长24.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34.3亿元,下降34.4%。
2017年,在3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25个行业利润总额比上年增加,13个减少,1个行业净亏损减少。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110.2%,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增长12.9%,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4%,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增长84.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27.5%,医药制造业增长23.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47.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51.2%,通用设备制造业持平,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8%,食品制造业下降10%,纺织业下降2%,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下降3.4%,汽车制造业下降30.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1.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39.8%。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90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发生主营业务成本45323.7亿元,增长12.5%;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
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46882.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3%;负债合计25883.8亿元,增长8.1%;所有者权益合计20999.1亿元,增长8.5%;资产负债率为55.2%,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2017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3673.6亿元,比上年增长3.2%;产成品存货1565.9亿元,增长5.8%。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7.33元,比上年减少0.17元;每百元资产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16.6元,增加4.6元;人均主营业务收入为148.8万元,增加18.6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1.9天,减少0.3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24.9天,减少1.6天。
图1 各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总额同比增速
图2 各月累计利润率与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
附注
1、指标解释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包括应向客户收取的货款、增值税款和为客户代垫的运杂费。
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
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元。
人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主营业务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和增长量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