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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4.4%

发布日期:2018-12-17 信息来源:贸易外经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11月份,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055.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增速同比回落4.7个百分点,比1-10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1月份,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953.9亿元,同比增长4.7%同比回落4.2个百分点,比1-10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01.4亿元,下降2.8%,同比回落17.1个百分点,比1-10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

 

  1-11月份,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4.6%,饮料类增长11.8%,烟酒类增长12.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6.9%,化妆品类增长8.3%,金银珠宝类增长8.0%,日用品类增长16.1%,书报杂志类增长35.7%,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增长2.8%,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类增长11.0%,中西药品类增长16.4%,家具类增长7.9%,通讯器材类增长1.0%,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3.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5.2%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