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小幅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823.3亿元,同比增长1.7%。主要特点:
一、乡村增速快于城镇
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农村地区交通、物流、通讯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加上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消费环境有效改善,乡村消费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城乡消费市场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市场延续了快速发展的态势。1-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11.6亿元,增长9.5%,比上年同期和前三季度分别加快12.1和0.9个百分点。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71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占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96.0%,拉动零售额增长1.0个百分点,为消费品市场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生活类商品平稳增长
1-10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化妆品和日用品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14.9%、18.7%和13.6%,同比分别加快1.2、10.3和2.5个百分点。
三、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长较快
1-10月,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5.8%,增速同比加快59.2个百分点;家具和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7.0%和13.5%,分别加快11.2和1.2个百分点。
四、绿色消费日益凸显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消费水平的提升,绿色环保和节能型商品销售火热。包括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在内的可穿戴智能设备同比增长53.7%;家用电器和音像制品类中能效等级为1级2级的商品、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同比分别增长38.0%和48.0%。通讯器材类中智能手机实现39.2亿元,增长53.7%。
五、旅游休闲娱乐带动餐饮消费小幅增长
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实现营业额121.1亿元,同比增长3.3%,其中实现餐费收入增长3.2%。
(作者为河北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