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实现3599.4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4.4%,饮料类增长2.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4%,书报杂志类增长9.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4.8%,中西药品类增长14.0%,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58.5%,通讯器材类增长24.0%,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8.6%。
2022年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
附注
1.指标涵义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是指限额以上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